针对品牌方或NFT平台,旨在规避非法集资、ICO及洗钱等金融红线。
针对元宇宙平台,旨在解决Avatar(数字分身)背后的自然人主体认证与责任绑定。
针对影视制作或短视频App,旨在获取合法的肖像使用权以进行AI合成。
针对内容安全团队,旨在解读全球对AI换脸、拟声技术的监管红线。
针对AIGC模型提供商,旨在构建免责机制,应对用户生成内容的侵权指控。
针对BCI(Brain-Computer Interface)研发企业,旨在建立神经数据的伦理与法律防火墙。
针对安防公司或智慧城市项目,旨在平衡公共安全与公众隐私权。
针对智能客服或语音助手厂商,旨在获取合法的声纹生物信息处理授权。
针对使用人脸门禁或支付的企业,旨在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(PIA)。
针对拥有海量用户数据的科技公司,旨在落实《个保法》中用户要求转移数据的权利。
针对APP开发者,旨在确保注销流程无不合理障碍,且数据处理符合PIPL要求。
针对社交媒体平台,旨在建立高效的网暴投诉处理通道,保护受害者并留存证据。
针对UGC内容平台,旨在界定平台在谣言传播中的“避风港”与“红旗”责任。
针对游戏、直播或社交平台,旨在建立全流程的未成年人防沉迷与内容过滤机制。
针对数字广告商及APP运营者,旨在规范弹窗广告的形式、内容及关闭功能。
针对内容分发或社交平台,旨在落实网信办关于算法备案及用户权益保障的规定。
针对电商或服务平台,旨在构建基于商业合理性的差异化定价合规抗辩体系。
针对大型互联网平台,旨在应对“二选一”、“大数据杀熟”等垄断行为的监管整改。
针对灵活用工平台或外卖/骑手企业,旨在判断“算法管理”下的劳动关系认定风险。
针对网约车平台公司,旨在全面自查“双合规”率、数据安全及反垄断等潜在风险。